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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介绍
发展规划部主要职能


发展规划部负责统筹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目标绩效考核评估、非学历教育归口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

一、发展战略与事业规划工作。包括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跟踪研究和超前研究,组织制定学校发展战略规划,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设计科学高效的体制机制,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创新发展路径,为改革与发展提供可操作的方案设计和政策建议,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综合参谋意见与决策咨询。统筹负责校园总体规划工作。

二、学科建设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包括以学科建设为主线,统筹负责全校学科建设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开展建设方案的编制、实施与绩效评估工作,制定促进学科发展的相关政策,优化配置学科建设资源,推动学校内涵建设,提升教育质量和学校综合实力。

三、统筹负责目标管理与绩效评估工作。包括协同相关部门推进目标绩效管理的评估与验收等工作,着力构建“目标设定、任务确定、分类考核、结果运用”四位一体的目标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以目标绩效为导向的考核管理机制与资源配置动态竞争机制。

四、校学术委员会学科专业建设分委员会工作。包括组织审议学科建设规划;审议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审议学科建设管理制度;审议和推荐重点学科;审议专业建设规划、专业设置与调整;审议教学计划方案、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审议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审议招生标准及方法;起草学科专业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程;审议校学术委员会授权需要审议、评定和咨询的其他学科专业建设事务。

五、非学历教育的归口管理工作。包括负责学校非学历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拟订非学历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对各办学部门举办的非学历教育进行立项审批、过程指导、质量监督和绩效管理等。

六、教育统计工作。包括组织开展学校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数据统计和上报,开展统计数据分析和相关决策咨询服务。

七、负责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相关工作。

八、本部门履行职能监督的相关职责。

九、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