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校于9月22日接到《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教学改革及三教统筹协同创新培育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9号)和《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任务申报指南》《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任务申报指南》《三教统筹协同创新任务申报指南》等文件要求,统筹做好全省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非学历教育教学改革、三教统筹协同创新培育项目遴选推荐工作。
对照上级通知,我校可申报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非学历教育教学改革、三教统筹协同创新培育项目各1项。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对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教学改革及三教统筹协同创新培育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结合单位实际,积极申报项目,各单位自愿申报,每个单位限报1项。
二、材料提交时间
请申报单位于9月26日(周二)下午5:00前完成申报材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规划部汇总全校申报材料并经履行相关程序后,于9月28日(周四)前上报给教育厅。
联系人:王老师,020-36207055,
邮箱:201310021@oamail.gdufs.edu.cn。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教学改革及三教统筹协同创新培育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
发展规划部
2023年9月23日